基本案情
李先生冬天在滑雪场高级雪道作S形回转时与垂直下滑的小方相撞,李先生肩部受伤,经医院诊断为左锁骨骨折,医疗费花掉8667元,住院伙食费200元;小方也为此受了伤,经医院诊断为软组织挫伤,为此支付医疗费400多元。
李先生要求小方支付医疗费、伙食费、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.3万余元。
对此,小方说,因购买门票时包含保险费,所以李先生的损失应由保险公司承担;因自己的医疗费大部分单位已报销,就不要求李先生赔偿。
关于称滑雪场门票中包含保险费问题,法院向滑雪场询问得知,该项保险属公共责任险,双方的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不属保险理赔范围。
东城法院经审理,判决小方赔偿李先生医疗费4300余元、伙食补助费50元。
法官析案
汪洋法官认为,根据查明的事实,李先生与小方在滑雪中均从高级雪道下滑,在滑行中相撞,双方为此受伤,主观上双方都不存在过错,所以对于给双方造成的损失双方应承担同等责任。
因双方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不属保险理赔范围,李先生因受伤造成的医疗费、个人住院伙食补助费,小方应按责任比例予以赔偿。